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23-12-21 17:28:44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欢迎阅读与收藏。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

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2、劳动者存在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

3、劳动者存在相应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与第41条规定的情形)。

4、劳动者存在法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

二、理论上用人单位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法律设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条件、程序与方式,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非按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公司应该给你两个补偿,一个是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是2个月的工资。另一个是因为没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应该给你一个月的工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一、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中规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

2、劳动者存在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的情形)。

3、劳动者存在相应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与第41条规定的情形)。

4、劳动者存在法定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

二、理论上用人单位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法律设定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条件、程序与方式,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非按照法定的程序、条件与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附: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 ……此处隐藏8571个字……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二、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要对单位进行赔偿

问题涉及的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确立了劳动者的单方辞职权,对劳动者辞职并没有设立实质性要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劳动法》的立法意图是相当明确,具有积极社会意义,目的是为了保护在劳动法律关系处于弱者地位的劳动者,保护劳动者的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根据自己的能力、特长、志趣和爱好,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职业,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身的价值,更好地为社会创造财富,符合现代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劳动力资源配置的需要;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可能对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劳动者应当赔偿用人单位由于劳动者辞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国家通过法规严格限制经济损失的范围,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四条“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 (一)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二)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三)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而且当用人单位存在以上经济损失时才发生赔偿,在用人单位没有以上经济损失时劳动者也不需要赔偿。

目前我国许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在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支付违约金,并且与劳动者的月工资相比较“违约金”畸高,一般都超过劳动者的年工资2-3倍;劳动者在履行“提前通知义务”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行使法定授权,不违反《劳动法》,不构成“违约”,也不存在支付违约金问题; 即便是将所谓“违约金”理解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合理限制。

通常情况下,无论是哪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都有可能涉及到违约,此时就需要看具体的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才能知道是否有相应的赔偿。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3

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鉴于:

1.(1) 年 月 日,乙方与 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 年 月 日,甲方与 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甲方成为房屋产权人,并同意代替 继续履行与乙方的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现由于甲方经营需要,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共同恪守: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解除双方的房屋租赁关系,原租赁合同对双方不再具有约束力。

2、本协议签署当天,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的房屋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以下称保证金)共人民币 元(¥ ),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相当于一倍保证金的补偿金,即人民币 元(¥ )

3、乙方收到甲方退还的保证金及补偿金三天内应及时向甲方开具收据。 4、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全额偿还尚未向甲方支付的房屋租金(未满整期租金的按天折算)

5、双方均同意在该终止协议签订后放弃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通过任何方式以原租赁关系为由向另一方提出违约赔偿要求的权利。

6、因本协议所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友好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处理本协议项下纠纷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

7、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有关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__年__ 月__ 日__ 年 __月 __日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4

尊敬的各位领导:

本人申请提前解除与住六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感谢公司五年多以来对我的培养,本人自XX年8月来公司以后,自认工作勤勤恳恳,积极努力,服从领导安排,但是五年来的工作未能够得到领导的充分肯定,至今仍是一名普通科员,为此本人深感自责。

自本人成家以后,尤其感到收入低微,不足以维持家用,年近30的我深感压力重大。另外,我家住房山区,距离单位50余公里,因此不得不每天早上6点出门坐车,晚上7点半才能到家,加之现岗位工作强度大,既要经常跑现场、查安全,又要审核设备资料、及时完成设备的登记备案工作,使我感到身心俱疲,实在是力不从心,加之睡眠不足,身体处于严重的亚健康状态。

现本人的劳动合同即将于20xx年8月6日到期,鉴于以上情况,本人希望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望领导能理解我的实际困难,予以批准,万分感谢。

提前解除劳动合同15

甲方:(用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乙方:(劳动者)

身份证号:

一、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之后,____(方)因为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合同解除之日起,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二、双方一致同意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终止。

三、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的工资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给乙方缴纳的社保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金,为____元人民币。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五、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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